『也許每一個男子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,至少兩個。
娶了紅玫瑰,久而久之,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還是「床前明月光」;
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,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。』
這一段文字,應該是張愛玲所有小說裡最膾炙人口的一段文字之一了。
它出現在紅玫瑰與白玫瑰這本小說的第二段開頭。
一提起張愛玲,我想,很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,不是半生緣,就是紅玫瑰與白玫瑰。
半生緣比較長,所以只讀過一次。
紅玫瑰與白玫瑰比較短,我讀了幾次。
之前有一次把這本小說與歌劇女神卡拉絲寫在一起,難免分散。
這回又讀一次,心想就只單獨寫寫紅玫瑰與白玫瑰的心得就好。
全篇小說的開頭是這樣的:
『振保的生命裡有兩個女人,他說的一個是他的白玫瑰,一個是他的紅玫瑰。
一個是聖潔的妻,一個是熱烈的情婦──普通人向來是這樣把節烈兩個字分開來講的。』
振保,是小說的男主角。
聖潔的妻,白玫瑰,是孟烟鸝。
熱烈的情婦,紅玫瑰,是王嬌蕊。
先直說了,我討厭男主角佟振保。
非常討厭。
但是,對於小說中的一般人來說(其實對真實世界也是),振保大抵是一個很不錯人。
他出生寒微,憑藉著自己的努力去了愛丁堡留學,取得學位後,回國在一家外商染織公司做到很高的職位。
他孝順,認真,有上進心,講義氣,事業有成,單從表面上看起來,的確是一個腳踏實地認真上進的好男人。
但是若是撇開那些不談,在愛情上,在我心中他是渣的。
其實在振保在情婦與妻子之前,他還有過兩個女人。
第一個是巴黎的一個街頭妓女。
他是窮留學生,某一年暑假好不容易積攢了錢去歐洲一趟,途經巴黎,他想體驗巴黎的壞,但是又怕花錢。
某天,一個惆悵的傍晚,振保獨自在黃昏的巴黎街頭上漫步,那個妓女回頭看了他。
街頭妓女應該振保付得起的代價,所以振保跟著她體驗了。
顯然這次的經驗並不愉悅。
小說裡寫道:
『就連這樣一個女人,他在她身上花了錢,也還做不了他的主人。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鐘是最羞恥的經驗。』
然後他暗自下了結論。
小說裡寫道:
『從那天起振保就下定決心要創造一個「對」的世界,隨身帶著。
在那袖珍的世界裡,他是絕對的主人。』
在愛丁堡讀書那幾年,他也認識過一些女孩子。
振保雖然窮,但是這不影響他在愛情上的挑剔。
太矜持的他嫌人家做作,教會裡的他又嫌棄人家太古板。
他要顧學業又要打工實習,太忙碌,談戀愛時間有限,所以喜歡爽快的對象。
後來他的第二個女人叫玫瑰,是個爸爸英國人媽媽廣東人的中英的混血兒,個性非常活潑,
和異性相處也是西式的作風。
但是以中國人的眼光來看,玫瑰那些西式開放的行為,就是輕挑隨便了。
所以振保從沒想過要娶她。
小說裡寫:『把他娶來移植在家鄉的社會裡,那是勞神傷財,不上算的事。』
下圖,張愛玲畫的玫瑰
這次重讀看到這句話,我恍然:
難怪他能將妻子與情婦分得那麼清楚!
他早就知道甚麼樣的女人他可以娶回家,甚麼樣的女人逢場作戲玩玩就好!
這還是他的原則。早早就有了的堅定的原則。
他沒有因為年輕就看不清楚,想不明確。
對於婚姻,對於他想要結婚的對象,他心中衡量的那把尺的刻度非常清晰!
「喜歡」絕對不是認真交往的第一順位!
一個配得上好妻子的角色形象的女人,才是他要的。
離開英國前,他和玫瑰在車內分別的那晚,玫瑰表現得非常傷心。
振保直到那時才知道玫瑰這麼愛自己。
在車裡,玫瑰幾乎要以身相許,整個人都黏上去了,但是振保以他驚人地自制力控制住了。
小說裡寫道:『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。』
這之後,振保是正人君子的名聲傳出去了。
相信振保喜歡這樣的名聲,但是他的內心裡卻是懊悔的。
應該就是這種埋在內心深處不與人知的懊悔,催動了他躍躍欲出的慾念,
讓他就這樣控制不住的和紅玫瑰王嬌蕊好上了。
嬌蕊是振保同學王士洪的妻子,是新加坡華僑,留學英國倫敦。
當初王士洪和嬌蕊在倫敦結婚時,振保因為太忙沒去參加婚禮,但是嬌蕊的名聲他是聽過的,
因為嬌蕊在倫敦時是個在社交場合中非常活躍的交際花,周旋在眾多男人當中,
儘管她的家人送她到英國讀書,原本是希望她能在英國挑個好人家嫁了,但是她沒有照做。
小說裡嬌蕊自己和振保說:
『去的時候年紀小,根本也不想結婚,不過借著找人的名義在外面玩。
玩了幾年,名聲漸漸不大好了,這才手忙腳亂的抓了個士洪。』
振保第一次見到嬌蕊,是在王士洪的家中。那時振保和王士洪租了一個房間,帶著弟弟篤保一起搬進去住。
嬌蕊的登場就與一般保守的中國女人截然不同。
她正洗頭髮,滿頭泡沫的走出來,她把手從頭髮裡抽出來,本來要握手,但手上有肥皂,最後只好點了個頭。
那泡沫濺到振保的手上,振保也不擦掉,『由它自己乾了,那一塊皮膚上便有一種緊縮的感覺,像有張嘴輕輕吸著它似的。』
下圖,張愛玲畫的嬌蕊
這個嬌蕊一登場,就狠狠撓了振保的心一把。
嬌蕊就是會迷住振保的那一型,這是振保一眼就知道了的感受到了的。
小說裡寫道:『他喜歡的是熱的女人,放浪一點的,娶不得的女人。』
沒錯,嬌蕊正是這樣的女人,一點不差!
她嬌媚,作風新式洋派,舊式傳統套不到她的身上。
就連當著振保和篤保的面,她都可以和老公打情罵俏!
振保理性上深知他不會娶這樣的女人,
但是慾望上偏偏他卻只會被這樣的女人給吸引住。
這樣的女人對他而言,像黑洞一般有著致命的吸引力。
振保想,才告別了一個玫瑰,不想又來了一個更厲害的!
本來他慶幸的是,嬌蕊已經是朋友妻子,應該安全了。
然而,他高估了自己。
又偏偏王士洪在他搬進去後馬上就動身去新加坡辦事,雖說家裡還有振保的弟弟篤保,還有傭人,算不上是孤男寡女,
但是當然給振保和嬌蕊輕易鑽了個空子。
沒有了王士洪在家橫在中間,振保與玫瑰曖昧來曖昧去,話語間暗藏著挑逗。
振保驚覺到自己內心對嬌蕊萌生的慾忘,一波一波的襲捲著他。他在墮落與光明磊落間掙扎,警惕的試圖再次控制自己,就像從前在投懷送抱的玫瑰面前控制住了自己那樣。
但這回振保失敗了。
起初他刻意與嬌蕊保持距離,竭力按奈著心底那頭幾度要衝出來的野獸。
但是某天,天空下著雨,他回士洪家要去拿大衣,無意中的撇見嬌蕊坐在他的大衣旁,手裡點著他吸剩的殘菸。
那種單純的癡情模樣,毫無預警的撞進振保的眼底,震撼了他。
振保跑了出去,心中那道本就搖搖欲墜強行撐住的牆,開始崩塌。
這晚,振保與嬌蕊好上了。
嬌蕊的專長就是玩弄男人的情感,但是對振保,她是真的愛上了。
她自己不知道為什麼。
說真的,我也不知道為什麼。
真搞不清楚振保到底是有甚麼迷人的地方,嬌蕊怎麼那麼快就對他動心了?
他又不帥。
小說裡形容振保的外貌:『他個子不高,但是身手矯捷。晦暗的醬黃臉,戴著黑邊眼鏡......』
這樣是有哪裡帥了?> <
可是當年英國那隻花蝴蝶玫瑰,也真心愛上了振保不是嗎?
這到底是甚麼傑克蘇!~> <
我想破頭就只有一點,嬌蕊看多了富家子弟,對於振保這種靠著自己努力的男人會覺得與種不同。
正所謂認真的男人最帥......吧?
不過,話說回來,
男女之間看對眼,或一見鍾情,有時根本不需要理由。
愛情本身就是無理的。
第一次真真正正愛上一個男人的嬌蕊,遊戲人間慣了的嬌蕊,對愛情認真了起來。
但是,振保從沒想過要認真。
他和她在一起就是享受當下。
一種偷來的、見不得光的歡愉。
某天嬌蕊對振保說:『我正在想著,等他回來了,怎麼樣告訴他。』
當時振保內心應該驚呆了。
他從沒想過要這樣的。
但是他居然回:『我看這事莽撞不得。我先去找個做律師的朋友去問問清楚。你知道,弄得不好,可能很吃虧。』
要不要這麼口是心非!
要不要又把她往火坑裡繼續推!
你不知道她已經很認真了嗎!
感情裡動了真情的那個,可能就做不了原來的自己了。
當一個認真,一個不想認真,那就不對等了。
嬌蕊經常打電話到振保的辦公室去找他,這讓振保煩心。
嬌蕊還特意去做振保喜歡的「規規矩矩的中國服」,並且穿上它。
穿著「規規矩矩的中國服」,嬌蕊和振保走在街上,碰到了一個有交情的英國老太太和她的女兒,艾許太太和艾許小姐。
他們攀談了起來。
振保當著她們的面,努力表現出嬌蕊只是一個家庭的朋友,刻意疏離。
但是他又疑神疑鬼,覺得艾許小姐的目光總在靜靜窺探著他見不得光的男女關系。
他立即又覺得自己表現不自然,太過刻意反倒欲蓋彌彰,趕著又對嬌蕊親熟些。
心裡有鬼,怎麼做都不對。
當晚,振保忽然腦子清醒了,想起了自己要如何向上,做一個傑出好青年,博得社會上的好名聲。
一旦這些念頭退潮回來,嬌蕊對他就不再是難以抵抗的地心引力了。
偷來的歡愉激情只是一時的,
社會地位和名聲卻是永恆不滅的。
可是第二天嬌蕊告訴他,士洪就要回來了。
嬌蕊說,她把一切都告訴了士洪,要士洪給她自由。
且看振保的反應。
小說裡寫道:
『振保在喉嚨裡「嘎」的叫了一聲,立即往外跑,跑到街上......事情已經發展到不可救藥的階段......
他就疑心自己做了傻瓜,入了圈套。
她愛的是悌米孫,卻故意的把溼布衫套在他頭上,只說為了他和丈夫鬧離婚,如果社會不答應,毀的是他的前途。』
驚慌失措的振保居然可以把嬌蕊想成是一個陷害他的、心機深沉的心機女。
注意,最後振保想的是,如果「社會」不答應,毀的是「他的前途」。
在前途面前,男歡女愛是如此的不堪一擊。
然後振保病了,住進了醫院。
嬌蕊去照顧他,在病床邊,『扶著白鐵欄杆,全身的姿勢是痛苦的詢問』。
振保『煩躁地翻過身去』。
嬌蕊在病房裡給他斟茶遞水送尿盆,卑微細膩地照料著他。
但是振保的名聲前程都危急了,從前嬌蕊令他迷戀的地方,現在都是厭惡。
她只是會毀了他所有努力,令他一切辛苦都付諸東流的一個危險女人罷了。
振保翻身不理嬌蕊,偶爾看了她一眼,她就抓住機會想和他說話。
嬌蕊:『你別怕......』
這句振保最怕聽。因為他怕,他怕得要死!
嬌蕊:『我都改了......』
振保大約心中腹誹,你改不改關我屁事。
嬌蕊:『我決不會連累你的,』
振保估計抱怨,我就被你連累死了!
嬌蕊:『你離了我是不行的......』
振保應該嗤之以鼻,太太你也太瞧得起自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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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這篇比較長,怕閱讀不便,所以分成上下兩篇。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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